對汽車衡反作弊的探討
案情簡介
2010年6月底,河南省南陽 市新野縣質監(jiān)局稽查隊在接到群 眾舉報后,對本地歪子鎮(zhèn)某村某 收麥點汽車衡進行執(zhí)法檢查。
為了不引起當事人的警覺,執(zhí)法 人員先是簡單詢問對方收麥情況, 后對其收麥用的汽車衡進行 執(zhí)法檢查。執(zhí)法人員對其電子汽 車衡的磅板檢查沒有發(fā)現破壞傳 感器的裝置,隨后對其顯示器進 行檢查,發(fā)現其顯示器螺絲有明 顯的松動,當場卸下顯示器與傳 感器的連接線及其電源,并將顯 示器拆開,發(fā)現該顯示器內部被 破壞,在數據顯示部位多了一個 電子元件,該電子元件體積大約 2CMX3.5CM,并附有天線,在執(zhí)法 人員的耐心教育下,該收麥點老 板交出了一個電子作弊遙控裝置。 執(zhí)法人員重新安裝好顯示器后使 用該作弊遙控器對顯示器數據進 行遙控,發(fā)現可以使顯示器誤差 為正負50Kg。
作弊設置
汽車衡通常分為三個主要部 分,第一是磅板(含傳感器),第二是 顯示器,第三是傳感器和顯示器之間 的接線盒。
老式的作弊手段是破壞某一個或 兩個傳感器達到作弊的目的,這需要 一個連接傳感器的線路,在顯示器機 房內的工作人員暗中操作。但這樣很 容易被消費者或銷售者發(fā)現。新式的 作弊就如同上述案例的作弊,在顯示 器的顯示部位安裝作弊裝置,以達到破 壞數據準確的目的。最近出現的作弊 方式發(fā)生了改變,它是在接線盒內部 安裝作弊裝置,通過遙控裝置遙控作弊。
反作弊探討
對于第一種情況的作弊,一般可 觀察其排線即可。通常電子汽車衡的 排線是四個或六個傳感器把信號傳遞 到接線盒,然后由接線盒伸出一根信 號線到顯示器中。只要在當場發(fā)現有 兩根信號線伸出至磅板底部的部位, 就可懷疑該計量器具被人為破壞。
對于第二種情況,要做到一看二 搖。一看就是看顯示器背部螺絲是否 松動或被螺絲刀擰動過,螺絲是否完 好沒有缺失。通常那些銷售電子汽車 衡作弊裝置的不法分子"做工"很不細 致,很粗糙,和檢測中心檢定人員的專業(yè)素質是沒法比的,往往一眼就可 以辨別。二搖就是抱起顯示器搖一搖, 通常不法分子安裝電子汽車衡作弊器 后敷衍了事,作弊裝置根本沒有像原配 置線路板那樣固定在顯示器內殼上, 這樣一搖顯示器內部的異常的響聲也 會暴露出問題。當然,最好的方法是 直接打開看看。
對于第三種情況,這就需要在 上述兩個排查結束后進行,這種作 弊裝置的安裝是最為隱蔽的了。這時 需要打開電子汽車衡磅板的蓋子 (有的是在電子汽車衡磅板旁邊)仔 細查看。通常,接線盒內部的作弊器 和顯示器作弊裝置的形狀基本相同, 都是2CMX3.5CM左右的一個線路 板(或是線盒)。一般都是在出具數 據部分的接口位置(可起到干擾正 常數據的作用)。再看是否有新的焊 接點,有的"做工"馬虎是拿膠布直 接纏在剝開的裸線上的。
應注意的問題
為防止商戶人為干擾執(zhí)法檢 查,需要至少倆人分別守護在磅板和 顯示器的位置,避免商戶抱走顯示器 或切斷電源,第3個人進行現場檢查, 第4個人做拍照、錄像和記錄。爭取把 案件做成鐵案。
注意宣傳教育。現場檢查一般 會引來當地群眾圍觀,這時需邊檢查 邊向商戶解釋執(zhí)法的意義所在,多講 解破壞計量器具的社會危害性,多舉 實例,在思想上教育商戶使其不能煽 動圍觀群眾,也同時讓群眾明白他們 隨時可能被這些不法商戶坑害。
順便講解下汽車衡的使 用常識,緩和執(zhí)法的緊張氣氛。例如, 下雨打雷不可以開啟電子汽車衡電源, 不可以把傳感器部位用水泥圍住,這 樣可能導致傳感器無法通風,從而被 燒壞。
處罰依據
1.此類案件適用的法律依據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第五一條規(guī)定:"使用不合格計量 器具或者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和偽造數 據,給國家和消費者造成損失的,責令 其賠償損失,沒收計量器具和全部違法 所得,可并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2.違法所得的判定。根據原國家 技術監(jiān)督局技監(jiān)局法發(fā)【1992】491號 文的規(guī)定,相對人故意違法的情形,比 如偽造計量數據,破壞計量器具準確 度等,可以以全部經營額作為違法所 得。
法律爭議
1.《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 細則》第五十一條要求"沒收計量器 具",對于如此龐大的電子汽車衡該如 何沒收呢?如果徹底落實該條法律在 現實執(zhí)法活動中有一定難度。但如果 規(guī)定的法律不執(zhí)行是不是不嚴肅了 呢?具體在執(zhí)行中的困難如下:一是 運輸困難,案例中的電子汽車衡安裝 在距離縣城較遠的農村,需要吊車和 大貨車同時去執(zhí)行。二是該電子汽車 衡的售價一般是1萬元至1萬5千元, 對于農村這樣的個體戶來講這是他們 家庭的"大家具"也是他們的飯碗,一旦強制執(zhí)行可能會給他們的生活帶來 新的困難,間接影響社會的和諧和穩(wěn) 定。三是在摘除電子作弊裝置后并不影 響電子汽車衡的正常使用,并且通過 強制檢定可以達到正常使用范圍內的 準確度,這和傳統(tǒng)的木桿秤、機械秤 不同,木桿秤、機械秤在遭到人為破 壞改變稱量準確度的情況下很難再恢 復到以前的準確狀態(tài),而電子秤卻有 著可以恢復到以前的準確狀態(tài)的優(yōu)點。 筆者認為建議今后能修改此條罰則, 可修改為"沒收破壞電子計量器具準 確度和偽造數據的工具,并限期強制 檢定"。
對于違法所得的判定,在具體 執(zhí)法過程中相對人很少配合把賬目拿 出來讓執(zhí)法人員計算其全部營業(yè)額。 因此,這個看似可以執(zhí)行的條文在具 體工作中反而難以執(zhí)行了。還應該繼 續(xù)完善對違法所得的認定的法律法規(guī)。 筆者認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去認定, 例如本案例,現場所有收購的小麥可 視為全部違法所得,按照其重量乘以 市價作為處罰依據。
在《計量法》中沒有針對提供 計量器具作弊工具的處罰,只有針對 銷售、制造不合格計量器具的處罰,這 不能不說是個遺憾。作為一名基層工 作者,筆者很希望在下次修訂《計量 法》時增加對制造、提供計量器具作 弊裝置的不法行為進行處罰和打擊。